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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借条和借据有什么区别吗

admin 临海律师 2024年03月07日
法律分析: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说法不一样。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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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说法不一样。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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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说法不一样。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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