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临海律师 > 我和男朋友住在一起,拿走了自己的东西

我和男朋友住在一起,拿走了自己的东西

admin 临海律师 2024年03月31日
你好,建议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可以采取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方不还钱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来使对方强制履行其还款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友情链接: 达州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专业律师 杭州律师咨询 温州律师 孝感律师 温州鹿城区律师 武汉江夏区律师 金华律师 台州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资深律师 浙江律师网 哈尔滨律师 昆明律师 鞍山律师 承德律师 苍南律师 遂昌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进贤律师 芜湖弋江区律师 淮北烈山区律师 北京房山区律师 鄱阳县律师 闽侯县律师 长治律师 衡阳县律师 扬州律师 滁州律师 洛阳律师